答:駕駛人辦理以下業務時,需要提交縣級以上或者部隊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1.初次申請駕駛證和申請增加準駕車型;
2.持軍隊、武警部隊、境外駕駛證換證;
3.辦理外地駕駛證轉入換證業務;
4.因身體條件變化主動申請駕駛證降級換證;
5.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每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6.有效期滿換證。
此外,持有準駕車型為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駕駛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持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人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