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倒車入庫:
倒車入庫按下列規定評判
1)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的,不合格;
2)車身出線的,不合格;
3)倒庫不入的,不合格;
4)中途停車的,不合格;
5)超過4分鐘,不合格。
二、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
1)增加起步時間超過規定時間的,不合格;
2)將車輛停止后,汽車前保險杠或者摩托車前軸未定于樁桿線上,且前后不超過50cm,扣20分改為扣10分;
3)將車輛停止后,車身距離路邊緣線30CM以上,扣20分改為扣10分;
4)坡道起步時,起步超過30秒,不合格。
三、側方停車:
1)增加中途停車的,不臺格;
2)碰擦樁桿.不合格。因為新的場地標準中已經將惻方停生中的樁桿取消。
四、曲線行駛
1)車輪駛出邊緣線,不合格;
2)將車輪軋路邊緣線,每次扣20分調整為車輪軋道路邊緣線,不合格;
3)增加中途車停車的,不合格。
五、直角轉彎
1)車輪駛出邊緣線,不合格;
2)將車輪軋路邊緣線,每次扣20分調整為車輪軋道路邊緣線,不合格;
3)增加中途停車的,不合格。
除了以上內容的調整外,科目二考試中將目前扣20分的對安全行車影響較小的移到扣10分情形中的還有:起步時車輛后溜距離小于30cm的;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轉彎時,轉、回方向過早、過晚、或者轉向角度過大、過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