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放寬殘疾人駕駛機動車政策外,111號令還新推出了7大便民服務措施,內容涉及申領駕照、體檢、辦證等項目。對此,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制宣傳科就111號令中的相關便民措施給市民做了詳細解讀。
一、簡化摩托車駕駛證辦理程序
111號令取消了摩托車駕駛證科目考試的間隔時間限制。群眾申請摩托車駕駛證,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規學習和駕駛技能訓練后,可以在同一天進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簡而言之就是可以一天考完所有科目。
二、允許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
111號令取消了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的限制,允許群眾在暫住地直接申請、考試和領取摩托車駕駛證,無須回到戶籍地申領。
三、增加被注銷駕駛證的救濟措施
一些駕駛人因為生活、工作節奏快等原因,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換證或提交身體條件證明,造成駕駛證被注銷,111號令增加了救濟措施。規定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或未提交體檢證明被注銷不超過兩年的,駕駛人考試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恢復駕駛資格后,保留原駕駛證的準駕駛車型,駕駛人原來的駕齡連續計算。目前,這類駕駛人全市有近2000人。
四、延長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期限
111號令改進了駕駛人的體檢制度,延長了駕駛人身體條件檢查的間隔期限,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駕駛人,每兩年進行一次身體條件檢查。該措施實施后,全州約有20萬名駕駛人不必每年進行身體條件檢查和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五、允許延期辦理駕駛證業務
111號令明確規定,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延期申請可以由駕駛人本人申請,也可以由他人代為申請。申請時需要填寫申請表,提交駕駛人的身份證明、駕駛證和延期事由證明。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自駕駛證有效期截止日期或者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記分周期結束日期開始計算。延期期間駕駛人不得再駕駛機動車。
六、擴大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范圍
根據群眾的新需求,111號令擴大了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的范圍,將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注銷駕駛證、延期辦理業務也納入可委托辦理的范圍,進一步方便機動車駕駛人。需要說明的是,允許代理人代辦提交身體條件證明不是允許代替駕駛人參加身體檢查,駕駛人的身體檢查必須由本人到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
七、減少交通違法記分項目,擴大警告教育面
針對目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項目偏多、范圍過大、重點不突出等問題,按照進一步擴大輕微交通違法警告教育面的原則,減少了記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