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評判標準
(一)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試不合格
1、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
2、不按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或者民警指揮信號行駛;
3、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
4、車速超過限速規定;
5、起步時車輛后溜距離大于30厘米;
6、車輛行駛方向控制差;
7、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
8、單手控制轉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控制行駛方向;
9、換擋時低頭看擋或者連續兩次換擋不進;
10、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
11、行駛中空擋滑行;
12、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秒;
13、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
14、爭道搶行,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15、因觀察、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
16、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
17、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考試員認為影響安全駕駛的;
18、駕駛摩托車時手離開轉向把;
19、二輪摩托車在行駛中左右搖擺或者腳觸地;
20、摩托車制動時不同時使用前、后制動器;
21、不能熟練掌握牽引車與半掛車安全連接方法。
(二)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轉向燈;
2、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
3、起步時車輛后溜,但后溜距離小于30厘米;
4、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
5、轉彎時,轉、回方向過早、過晚,或者轉向角度過大、過小;
6、不主動避讓行人、非機動車;
7、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采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于3秒即轉向;
2、駕駛姿勢不正確;
3、操縱轉向盤手法不合理;
4、選擇擋位不當,造成車輛低擋高轉速行駛或者車輛抖動;
5、起步掛錯擋,不能及時糾正;
6、換擋時發生齒輪撞擊;
7、遇情況時不會合理使用離合器半聯動控制車速;
8、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
9、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使用喇叭;
10、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或者行駛速度;
11、制動不平順;
12、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
二、科目二考試項目分類評判標準
(一)樁考
1、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不合格;
2、碰擦樁桿,不合格;
3、車身出線,不合格;
4、移庫不入,不合格。
(二)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
1、車輛停止后,汽車前保險杠或者摩托車前軸未定于樁桿線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不合格;
2、車輛停止后,汽車前保險杠或者摩托車前軸未定于樁桿線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扣20分;
3、車輛停止后,車身距離路邊緣線30厘米以上,扣20分。
(三)側方停車
1、車輛在入庫停止后,車身出線,不合格;
2、碰擦樁桿,不合格;
3、行駛中輪胎觸軋車道邊線,扣10分。
(四)通過單邊橋
1、其中有一車輪未上橋,每次扣20分;
2、已騎上橋面,在行駛中出現一個車輪掉下橋面,每次扣10分。
(五)曲線行駛
1、車輪駛出邊緣線,不合格;
2、車輪軋路邊緣線,每次扣20分。
(六)直角轉彎
1、車輪觸軋突出點或者駛出邊緣線,不合格;
2、車輪軋道路邊緣線,每次扣20分;
3、借助倒車完成,每次扣10分。
(七)限速通過限寬門
1、時速低于20公里/小時通過,不合格;
2、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不合格;
3、每碰擦一次限寬門懸桿,扣20分。
(八)通過連續障礙
1、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的,不合格;
2、車輪駛出邊緣線,不合格;
3、車輪軋路邊緣線,每次扣20分;
4、軋一個圓餅,扣20分;
5、碰、擦一個圓餅,扣10分。
(九)百米加減擋
1、在百米內未完成規定加、減擋的,不合格;
2、越級換擋,扣10分。
(十)起伏路駕駛
1、通過起伏路面時,車速控制不當,車輛嚴重跳躍,不合格;
2、通過起伏路面前不減速,扣10分;
3、通過起伏路面前過早減速,扣5分。
三、科目三考試項目分類評判標準
(一)上車準備
1、不繞車一周檢查車輛外觀及安全狀況,不合格;
2、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后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動氣壓不足起步,不合格;
2、車門未關閉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過后視鏡并向左方側頭,觀察左、后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4、啟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桿未置于空擋(或者P擋),扣10分;
5、發動機啟動后,不及時松開啟動開關,扣10分;
6、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況復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扣10分;
9、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扣5分;
10、啟動發動機前,不調整駕駛座椅、后視鏡、檢查儀表,扣5分。
(三)直線行駛
1、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動狀態,不合格;
2、遇前車制動時不采取減速措施,不合格;
3、超過20秒不通過后視鏡觀察后方交通情況,扣10分;
4、不了解車輛行駛速度,扣10分;
5、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采取減速措施,扣10分。
(四)變更車道
1、變更車道前,不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道路交通情況,不合格;
2、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3、連續變更兩條以上車道,不合格。
(五)通過路口
1、通過路口前未減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過路口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3、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或未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側、后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不合格;
5、不按規定避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不合格;
6、左轉通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不合格。
(六)通過人行橫道線、學校區域和公共汽車站
1、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2、不按規定減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合格。
(七)會車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2、會車困難時不讓行,不合格;
3、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相對方向來車,不合格。
(八)超車
1、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2、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3、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4、超車后急轉向駛回本車道,妨礙被超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5、從右側超車,不合格;
6、當后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扣10分。
(九)靠邊停車
1、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右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2、停車后,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不合格;
3、停車后,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后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4、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車后,未拉緊駐車制動器,扣20分;
6、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松行車制動踏板,扣10分;
7、下車后不關車門,扣10分;
8、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扣5分;
9、夜間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警示燈,扣5分。
(十)掉頭
1、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不合格;
2、掉頭地點選擇不當,不合格;
3、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間行駛
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7、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
8、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