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的駕駛執(zhí)照轉上海的駕駛執(zhí)照需提供的材料:《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入境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及居留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或公安派出所開具的有效上海市暫住證、住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數(shù)碼照片、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證明。
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非中文表述的駕駛證須到上海外國語大學翻譯總公司(東體育會路100弄興華小區(qū)3號1樓)或上海市外事翻譯工作者協(xié)會(南京東路66號(國旅商務樓內1702-4室))翻譯;英文版的駕駛證可在沁春路179號翻譯。
辦理境外駕駛證換證時需參加交通法規(guī)相關知識考試。
受理地點及咨詢電話: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車輛管理所駕駛員考試科、駕駛員管理科,地址:閔行區(qū)沁春路179號(由3號門入);64987070轉52480;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四:9時至17時,周五:9時至16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