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一考試內容及合格標準
(一)考試內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
2、機動車的總體構造、主要裝置的作用,車輛日常檢查、保養、使用,常見故障的判斷和排除方法等機動車構造保養知識;
3、高速公路、惡劣氣候、復雜道路、危險情況時的安全駕駛知識,傷員急救的一般知識,危險物品運輸知識及其緊急情況的處理知識,文明駕駛和職業道德等安全駕駛相關知識。
(二)合格標準
考試成績應當在90分以上。
二、科目二考試內容及合格標準
(一)考試內容
1、在規定場地內,按照規定的行駛線路和操作要求完成駕駛機動車的情況;
2、對車輛前、后、左、右空間位置的判斷能力;
3、對機動車基本駕駛技能的掌握情況。
(二)合格標準
未出現下列情形的,科目二考試合格:
1、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
2、碰擦樁桿;
3、車身出線;
4、移庫不入;
5、在不準許停車的行駛過程中停車兩次;
6、發動機熄火;
7、駕駛兩輪車考試時單腳或雙腳觸地。
三、科目三考試內容及合格標準
(一)考試內容
1、在場內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通過單邊橋、上坡起步、通過連續障礙、曲線行駛、直角轉彎、側方停車、限速通過限寬門、起伏路行駛、低附著系數路面行駛等情況。其中,按照申請報考的準駕車型,設定必考項目:
大型客車、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必考項目:上坡起步、側方停車、直角轉彎、曲線行駛、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
牽引車準駕車型必考項目:上坡起步、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
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必考項目:上坡起步、曲線行駛、側方停車、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
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必考項目:考試項目不得少于6項,手動擋汽車必須考試側方停車、上坡起步,自動擋汽車必須考試側方停車,其他項目考試由考試員隨機選取;
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準駕車型必考項目:考試項目不得少于6項,其中上坡起步、曲線行駛、通過單邊橋、起伏路考試項目屬必考項目,其他項目考試由考試員隨機選取。
其他準駕車型的必考項目,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制定。
考試員可以在必考項目的基礎上,增加其他科目三考試項目。
2、在實際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進行起步前的準備、起步、通過路口、通過信號燈、按照道路標志標線駕駛、變換車道、會車、超車、定點停車等正確駕駛機動車的能力,觀察、判斷道路和行駛環境以及綜合控制機動車的能力,在夜間和低能見度情況下使用各種燈光的知識,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和安全駕駛情況。其中,按照申請報考的準駕車型,設定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距離:
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考試距離不少于7公里;
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考試距離不少于5公里;
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距離不少于3公里。
(二)合格標準
科目三考試滿分為100分。按照不同準駕車型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評判標準。達到下列分值規定的,科目三考試合格:
1、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應當達到90分;
2、報考其他準駕車型的應當達到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