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準備
坐入車內后發動,開小燈,將考試證明和身份證交給考官,報告各儀表工作正常,等考官指令。考官核對后給起步指令(一定要等考官說走才能走)。
二、起步
得到指令后將車燈開成近光燈,掛一檔,打左轉向燈送手剎,看左邊反光鏡(規定動作,不看會扣分)若后方有車須等開過后才能走,關小燈,送離合起步。
三、檔位
起步后輕加油迅速掛二檔,同時將近光燈調成遠光燈(將轉向燈的拉桿向方向盤垂直方向撥),迅速加油換檔,盡快拉到五檔(考官比較注重這點,速度是否拉的起來,換檔時機掌握的如何,一般如果你能很快跑起來,尤其是夜間,考官會認為你車感好,后面的項目就簡單了甚至直接靠邊停車讓你簽字)
四、燈光
夜考的主要目的是考察燈光的運用,有兩個方面的內容,會車時燈光變化,變道轉彎或靠邊掉頭時轉向燈。會車時對面車燈光對射時(約100米)須將遠光燈改近光燈,等兩車將接近時(大約5秒)再改遠光燈。遇路口或前方有行人及彎道要連續變換遠近燈光(相當于白天的喇叭,夜間不準鳴喇叭),超車時先打左轉向燈,加油超過大約20米后打右轉向燈。
學車夜考燈光主要有以下七個步驟:
1、和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會車時,須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外,互相關閉遠光燈,改為近光燈,如果對面來車沒有關閉遠光燈,可變換遠、近光燈,示意對面來車關閉遠光燈。
2、超車時,變換遠、近光燈,示意前車讓路。
3、如果在行駛的過程中,發現后面車輛用遠、近光示意時,只要有讓路條件,就必須及時讓路。
4、跟車行駛時,不要使用遠光燈。
5、在有路燈照明的道路上行駛時,不要使用遠光燈。
6、在掉頭時,或遇到交叉路口時,不要使用遠光燈。
7、起步前,關閉雙閃燈,停車后,開起雙閃燈。
五、掉頭
考官會給出指令:前方一次性掉頭。聽到指令后打右轉向燈,踩剎車,將速度降下來,但不能踩死停車,向右大把打方向,車子可以下路基快靠邊時向左回一把方向,此時車子抖動踩離合掛一檔,將車回正,改左轉向燈將遠光燈改為近光,眼睛看前面、對面和后視鏡,如無情況迅速向左打死方向,可適當加油,若有情況就剎車停下(注意左轉向燈若跳掉了要及時打上,掉頭不打左轉向燈就會被打掉,連補考的機會也沒有)
六、靠邊停車
一般夜考掉頭后就不考定點停車,考官會讓考生再跑一段,加到三檔就會讓靠邊停車,聽到指令后,打右轉向燈,踩剎車,向右打方向,快速降速(不用換檔)車子抖動時踩離合,當車頭中間(桑塔那有標志的)對準路邊時回方向,中間點離路邊三十厘米時回正,路邊如有水可向前走一下停車。
七、結束
停車后拉手剎,掛空擋,將等光調成近光后關燈開車頂小燈,先松離合再松腳剎,向考官報告操作完畢簽名換人。
評判標準:如果學員在考試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官就判定其夜考不及格
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注:因夜間視野變窄,視距變短,所以,一定要放慢行駛速度。其實學車夜間考試也并不是很難,大家要放穩心態,要注意出車前檢查車輛燈光情況,近光、遠光,霧燈等一個也不能少。跟隨前車行駛時,應適當拉長兩車之間的距離;注意道路上的交通標志和施工信號;夜間會車時,若遇到對方不關閉遠光燈,應立即減速,并連續使用遠、近光示意對方關閉遠光燈;若對方仍不關閉遠光燈時,應靠路的右側停車避讓。